• 【PDF】合伙人:股东纠纷问题全书(第三版) 202210|百度网盘下载

    【PDF】合伙人:股东纠纷问题全书(第三版)202210...

    2023-02-07

  • 智拾 《282 杨甜:股权激励与股东争议应对方案》|百度网盘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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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07

  • 《Z0409-法律名家讲堂-张远堂:各种出资方式的法财税、股东超越股权控制公司的8种方法》|百度网盘下载

    道德正义法律武器库名家讲堂-张远堂:各种出资方式的法财税、股东超越股权控制公司的8种方法官方699.0《Z0409-法律名家讲堂-张远堂:各种出资方式的法财税、股东超越股权控制公司的8种方法》道德正义法律武器库2.0会员免费,在已购-2.0会员中学习代理、合伙人专享50%捐赠回报...

    2023-02-07

  • 胡耀华:企业境外投资股权与章程架构搭建实务指引

  • 【PDF】公司控制、股东权利和章程设计 202105 王悦建|百度网盘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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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07 股东权利 章程模板 股东权利 章程最新

  • 【PDF】股东知情权与公司利益的博弈 202203 赵继明|百度网盘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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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28

  • 智元 《540 中国公司的核心问题:控制、少数股东间的利益冲突与治理》|百度网盘下载

    智元《540中国公司的核心问题:控制、少数股东间的利益冲突与治理》...

    2022-12-08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

    生活的乐趣在于每个人都说你做不到,但你做到了!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lttroggt[内容导航]国有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章节]章节er10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第五单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管理【知识点】】国有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国有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转让lt/gt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按照国家出资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报履行投资者职责的机构审批:1.国有控股股东(1)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拟在1年内累计净转让总股本5%以上(2)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家控股股东拟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受让5000万股以上年。2.国有股东国有股东拟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上市公司总股本5%以上。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傲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最好的不一定是最合适的;最合适的才是真正的最好的。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5 中考化学必考知识点2022年 中考物理必考知识点2022年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学习是有意识的行动,需要适当的训练才能实现。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Chater]Chater10Legal企业国有资产制度-第五单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管理【知识点】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lt/gt1.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国有股东依法发行公司债券的行为,该公司债券可以与一家公司的股份进行交换。股东在一定期限内按约定条件持有的特定上市公司。2.确定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价格和利率(1)国有股东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不低于1个交易日、20个交易日的价格换取上市公司每股的价格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平均股价最高。(2)国有股东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参照银行贷款利率、银行票据利率、其他企业发行的债券利率计算。同行业,以及标的公司股票的每股交易价格、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前提下,通过市场询价合理确定。3.审批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须经国家出资企业或履行投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照审批权限审批。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傲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成功=努力+正确的方法+少说空话。在最后的时间,学生应该集中精力准备考试。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5 2022年知识点 2022年知识点解读

  • 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易混点——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请以冷静的心态准备中级会计考试,无论你是否成功或失败了,只要努力就不会后悔。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的准备工作如火如荼,希望大家努力!▲临时股东大会(1)提议代表拥有1/10表决权的股东召开会议;(2)1/3或以上董事提议召集;(三)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会议。▲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会成员少于5人或少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gt(2)当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缴股本总额的1/3时;(3)应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或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临时召集时。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知识点来自《EayPa®IV》(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被禁止)gt...

    2022-07-04 监事会临时股东大会 监事召开临时股东会

  • 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易混点——股东权利

    中级会计职称有目共睹。考生要发扬光大,学习时不畏艰辛和恐惧。精神疲惫,认真掌握每一个小知识点,全面夯实基础。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容易出错和容易混淆的知识点,快来看看吧!股东权利LLC合并投票权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分红权股东按实缴出资额分配,但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利润,除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得分配持股比例反对股东回购请求合并、分立、转让主体财产合并、拆分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以求公司生存×股东代表行动中的股东资格任何股东连续180天的公司单独或汇总1%股东股东在解散程序中的资格单独或集体持有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知识点来自《EayPa®IV》(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被禁止)gt...

    2022-07-04 股东权利的内容有哪些 股东权利的概念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

    在每个学习阶段,你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改变学习计划,适应你的学习习惯,这样会提高你的学习效率。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lt/troggt重要知识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要点全面梳理![内容导航]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章节]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单元3优先股【知识点】优先股股东投票权优先股股东的投票权1.恢复投票权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或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不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每股优先股按规定享有表决权在公司章程中。<2、优先股股东权利的限制除下列情形外,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其所持股份无表决权:(一)修改公司章程中优先股相关内容;(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10%以上;(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均采用“分类表决”的方式,但“普通股股东”(包括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应予以通过。此外,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相关条款的应用在计算股东持股比例时,只计算“普通股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包括但不限于:(1)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要求的)。(2)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如果知识点的整理和控制不到位,会增加备考的难度。考试难度主要看你自己。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9 优先股注意点 优先股概念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

    注意,《经济法则》主要是以记忆为主,但并不意味着死记硬背就能打开答题的路。以下是小编为考生准备的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注意事项查看!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面整理!lt/agt[内容导航]反对股东回购请求[章节]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单元2股东权利【知识点】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反对股东回购主张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购买其股权:(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5年盈利,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其主要财产;(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出现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得以存续.股东与公司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未能达成股权购买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要求公司回购股份。2、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异议股东只有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有异议的,才有权要求回购股份。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思路清晰可以帮助你在复习时不分心,更有利于在答题时做出正确判断。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5 中考化学必考知识点2022年 中考物理必考知识点2022年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股东诉讼

    《经济法》客观题的知识点和法律法规,很快就记下来了,这很正常。考前复习的时候,反复复习一遍,也能进步很快。以下是小编为考生准备的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注意事项查看!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面整理!lt/agtltrgt[内容导航]股东诉讼[章节]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单元2股东权利【知识点】股东诉讼股东诉讼1.股东直接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股东代表诉讼(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寻求监事会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不起诉,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不起诉的,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导致公司利益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监事侵犯公司利益:寻求董事会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报告诉讼程序。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不起诉,或者自收到股东委托书之日起30日内不起诉的如果公司利益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利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哪个股东有资格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一)有限责任公司:任何股东均可,持股比例和持股期限不受限制;(二)有限责任公司:只有“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才有资格。正在寻找董事会或监事会?(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寻求监事会;(二)“监事”侵害公司利益:寻求董事会;(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申诉。谁是原告?(一)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的,公司列为原告,公司董事长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代表公司(二)董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提起诉讼的监事或者其他人依法提起诉讼的,公司列为原告,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代表公司提起诉讼;(3)董事会、监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不提起诉讼的,股东提起诉讼的代表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人提起诉讼,股东只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不得将公司列为原告。谁拥有胜利的好处?股东代表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人提起诉讼的,胜诉的利益属于公司。股东请求被告直接对其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谁来承担费用?股东代表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部分或者全部支持的,公司应当承担股东支付的合理费用。参与诉讼。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经济法中类似的考点很多,很难区分。学生可以先了解知识点之间的逻辑关系,避免混淆。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5 监事会起诉股东 股东要求监事会提起诉讼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

    请注意,考试将于8月举行。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学生应该花时间复习和准备考试。以下是小编为考生准备的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注意事项查看!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面整理!lt/agt[内容导航]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章节]第六章公司法制-单元1公司的设立【知识点】股东违约责任出资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1.资金撤出的定义公司设立后,人民法院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由,请求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认定股东撤回资金的请求,应予支持:损害公司权益:(1)虚报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分配;(2)通过虚构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出出资;(3)出资通过关联交易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提取出资的行为。<2、完全履行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撤回出资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依法全面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兴趣。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全额缴纳出资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和按时还应承担违约责任。3.股东权利股东不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撤回出资的,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对股东的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股东请求分配利润的权利、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请求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等。股东请求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它。4.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撤回全部出资,经公司催缴后,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不缴纳或者退还出资的或返还出资。撤销被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5.公司债权人(1)未履行出资义务①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偿付的资本金和利息范围内对未偿付的部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了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的相同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②股东在公司成立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要求赔偿。(2)出资公司债权人要求已撤回出资的股东在撤回的出资利息范围内对公司未清偿的部分债务承担补充赔偿,并要求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予以协助。撤资要对此负连带责任。对有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撤回出资的股东已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的同一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6.可以提起诉讼时效抗辩吗?(1)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要求其全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向公司返还出资,被告股东进行抗辩人民法院以诉讼时效为由不予支持。(二)公司债权在诉讼时效期间未届满,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充分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提取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7.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的股权转让(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起诉股东追加赔偿责任,请求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后,人民法院应支持向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但是,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以上是小编整理的重要知识点。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祝同学们Bet考试全部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2 债权人关注公司的哪些方面 债权人最关注企业的哪方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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